经济发展动向

来源 : admin     发布时间 :2010-11-05    浏览次数 :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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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举行胡锦涛温家宝发表重要讲话
2010年07月07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胡锦涛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战略构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生动而具体的实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方针政策,西部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奋发努力,东中部地区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和支持西部大开发,全党全国共同创造了西部大开发生机勃勃的良好局面,在西部这片广袤的热土上谱写出新的辉煌篇章。这10年,是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对国家贡献最突出的1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仅有力促进了西部地区发展,使西部大地焕发出勃勃生机,而且为全国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西部大开发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胡锦涛强调,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重要经验,得到了宝贵启示,概括起来说,主要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必须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走共同富裕道路。这些重要经验和宝贵启示,对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具有重大意义,一定要深刻认识和充分运用,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胡锦涛指出,当前,国际国内环境继续处在深刻复杂变化之中,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国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都很突出,西部大开发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也都很突出。虽然西部大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西部地区仍然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要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需要付出更大更艰苦的努力。没有西部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西部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西部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实现了全国的现代化。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继续把西部大开发推向前进,不仅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胡锦涛指出,今后10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目标是: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东部地区差距明显缩小;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胡锦涛指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关键在党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优化领导班子配备结构,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始终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西部开发和人才开发相互促进。西部地区总体上讲条件比较艰苦,工作难度较大,基层一线干部和人才尤为辛苦,一定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他们,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激励,使他们不断为党和人民创造新的工作业绩。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坚强的党性、崇高的品德、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攻坚克难、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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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2010年04月09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实施重要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各金融部门要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
  (二)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制作、存储和出版物物流、印刷复制,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
  (三)积极探索适合文化产业项目的多种贷款模式。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和完善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
  三、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
  (四)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各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针对部分文化产业项目周期特点和风险特征,金融机构可根据项目周期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于列入国家规划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项目或企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五)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各金融机构在确定内部评级要素,设计内部评级指标体系、评级模型和计分标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要充分借鉴外部评级报告,建立内外部评级相结合的评级体系。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务考评程序和考核方法,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对中小文化企业的贷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设立专家团队和专门的服务部门,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企业和项目,要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在满足金融机构授信客户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可对举办培训的企业和接受培训的人员予以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应积极加强合作,综合利用多种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做好文化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各发展阶段的融资方式衔接。
  (七)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为文化消费提供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培育文化产业消费信贷市场,通过消费信贷产品创新,不断满足文化产业多层次的消费信贷需求。可通过开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扩大对演艺娱乐、会展旅游、艺术品和工艺品、动漫游戏、数字产品、创意设计,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数字出版等出版产品与服务、印刷、复制、发行,高清电视、付费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电影产品等综合消费信贷投放。加强网上银行业务推广,提高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和休闲娱乐等行业的网络支付应用水平。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和征信系统的作用,加快完善银行卡刷卡环境,推动文化娱乐、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广告、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刷卡消费,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八)继续完善文化企业外汇管理,提高文化产业贸易投资便利程度。便利文化企业的跨境投资,满足文化企业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等合理用汇需求,提高外汇管理效率,简化优化外汇管理业务流程,促进文化企业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我国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
  (九)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适合于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支持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
  (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积极发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的作用,为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提供便利。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文化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减轻文化企业的融资成本负担。对于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比较稳定的文化产业项目,可以以优质文化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等为基础,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
  (十一)鼓励多元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融资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公司投资文化企业的债权和股权,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积极进入处于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态。
  五、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
  (十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服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各保险机构应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并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对于宣传文化部门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应建立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对于信誉好、风险低的,可适当降低费率。加快培育和完善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提高保险在文化产业中的覆盖面和渗透度,有效分散文化产业的项目运作风险。
  (十三)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各保险机构应在现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险,演艺、会展、动漫、游戏、各类出版物的印刷、复制、发行和广播影视产品完工险、损失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弥补现行信用担保体制在支持服务业融资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保险服务,对于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条件,特别是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保险机构应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鼓励和促进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
  (十四)推进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原则,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和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和审计流程,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强财务管理能力,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十五)中央和地方财政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支持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注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依法参与。
  (十六)建立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文化产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多渠道分散风险。研究建立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服务文化产业融资需求。探索设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理分散承贷银行的信贷风险。
  (十七)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切实保障各方权益。抓紧制定和完善专利权、着作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托管、流转和变现的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订有关质押登记规定。积极培育流转市场,充分发挥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的作用,为文化企业的着作权交易、商标权交易和专利技术交易等文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各类无形资产二级交易市场,切实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和消费者的权益。
  七、加强政策协调和实施效果监测评估
  (十八)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制定并定期完善《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发布更新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信息。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纳入《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鼓励类”的文化产业项目,金融机构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对“限制类”的文化产业项目要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
  (十九)建立多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文化企业投融资优质项目数据库,通过组织论坛、研讨会、洽谈会等形式,加强文化项目和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促进银、政、企合作,对纳入数据库并获得宣传文化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
(二十)加强政策落实督促评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会同同级宣传文化、财政、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文化产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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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居民收入比重
2010年03月30日 1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4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今年第7期,将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重要文章:《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
  文章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丰富和发展,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2003年在抗击非典斗争中,我们得到了许多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几年来,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
  文章强调,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把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途径。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这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文章论述了八个问题:一、用科技的力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面向时代要求谋划教育发展;三、用新的理念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四、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五、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改革分配制度;六、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七、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八、大力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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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发展中大国的清醒与自觉
2010年09月05日   作者:钟声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热捧中国似乎成了时髦。在纷纷杂杂的声音中,有一种用意渐渐凸显而出,就是要把中国从发展中国家的队伍中拉出去。无论是明着说“中国已经是发达国家了”,还是用“G2”(“中美共治”)和“国际责任”等“新思路”来套中国,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了这层用意。
    看到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又比较快,有人就利用这个“大”和“快”来做文章,渲染中国的块头和速度,刻意回避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的现实,试图把中国从发展中国家的队伍中“抬”出去。更有人乘着这股热捧风,借贸易逆差、人民币汇率和某些地区热点问题,夸大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摩擦,利用这些摩擦挑拨离间、制造矛盾,分化发展中国家的队伍,试图把中国“挤”出去。
    把中国从发展中国家的队伍中拉出去,看上去好像是在抬高中国,实际上却是在孤立中国。巩固和发展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在国际上改变中国的国家属性,目的之一就是要损害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动摇中国发展对外关系的根基。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也是科学的判断。这些年中国变化很大,但从整体发展水平来看,中国仍然是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国家。如果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中国甚至远在很多发展中国家之后。
    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有着共同的历史遭遇,深知当今国际关系问题的症结之所在,总是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如何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在争取国际关系民主化与更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进程中,中国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在联合国安理会、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外交平台上,中国为发展中国家仗义执言,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中国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吃过不少苦,受过很多累,对发展中国家的困难与艰辛感同身受,也理解加强发展中国家合作的重要性。中国始终致力于发展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提倡患难与共、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等基本原则,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认同。
    中国之所以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影响力,同发展中国家的一贯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中国一直把发展中国家当成是“自家人”。尽管中国国内还有上亿人口处在国际标准的贫困线下,但中国对国际发展和人道援助事业作出了无私贡献。中国是提供最大外援的发展中国家。
    今年,中国在国内遭受多次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对受灾严重的巴基斯坦、俄罗斯、朝鲜等国伸出了援手,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及时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物资和资金援助。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中国反应迅速、行动果断,得到了受援国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当今世界,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展中国家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自身的发展中国家属性有清醒的认识,并一直把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作为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这种清醒和自觉不会因为受到热捧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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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评当前房产市场:完善调控政策确保取得实效
2010年09月14日   作者:王炜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3%,环比则连续第二个月持平。北京市房价环比也与上月持平,上海、广州、深圳则环比微降0.1%、0.3%和0.2%。从宏观统计数据看,尽管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以初步遏制,但价格持续在高位盘整,市场能否朝着调控预期的方向发展,还需经过“金九银十”来确认,不宜过分乐观。
  而在市场层面,有一些现象应当引起注意。首先是一些地区成交量环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甚至再现市场过热时期的通宵排队、找关系托人买房等,同时伴随着部分区域房价的反弹。这其中既有传统旺季、房价回落引发的自住型需求回暖,也有部分投资投机型需求入市,一次购买多套房等现象重新抬头引发的不合理反弹。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土地市场又热起来,上海等地频现总价或单价的新“地王”,且价格高得惊人。周边房价应声上涨,“地王”效应再次开始冲击市场。
  此外,在房地产业利润高、赚钱快的诱引下,近期部分非房地产企业如家电、医药企业和一些外资大举进入房地产业,颇有“抄底”之势。
  这些因素都将可能推动地价和房价进一步上涨,导致房地产调控效果大打折扣。更危险的是,在各种相关信息的影响和冲击下,处于观望状态的买卖双方预期可能会发生较大改变:本打算降价促销的开发商有可能趁机涨价,原本持币待购的购房者也可能因为恐慌而咬咬牙匆忙出手。对比今年一季度的情形,一旦市场再度陷入非理性状态,供需关系可能在短时间内逆转,房价有可能出现反弹,必须高度警惕。
  当前不仅是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和房价走势的关键期,也是决定房地产业乃至整个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节点。调控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不只是房价“不涨了”,还包括一系列长期存在的制度性矛盾开始着手解决,如土地供应制度的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等。只有调控继续朝着增加供应、抑制投机、稳定价格的方向走,市场的周期性调整才能更加充分。只有加快住房制度性建设,才能根本解决房地产市场中的问题。坚持调控不动摇,把短期调控与长期制度建设结合,既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如果房价出现报复性反弹,调控半途而废,房地产业将难免再次进入高地价、高房价、高泡沫的发展模式。其结果,不仅是普通老百姓继续难以解决住房问题,有违社会公平,而且会投机成风,企业竞相投机房地产,恶化产业结构,加大金融风险,对转变发展方式十分不利,对社会和谐稳定十分不利。
  在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市场难免出现波动,目前的市场状况也是调控进入新阶段的综合体现。在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要坚定信心,取信于民,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调控政策,根据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证调控取得实效。同时,加快改革步伐,改革住房配置、土地供应、财税等制度,理顺住房制度链条,完善制度性建设,促进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