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学院重点实验室和专业导师,充分挖掘科研苗子,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学子,逐步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培养。根据《关于浙江大学基础医学本科生科研种子基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基医发〔2021〕11号),现启动第三期科研种子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 种子基金面向基础医学专业(求是科学班和强基计划班)的低年级本科生公开申报,已立项者不再重复申请;
2. 申请人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开展原创性研究,需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合理的研究方案以及预期结果等。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浙江大学基础医学本科生科研种子基金项目报名表》(附件2)和《浙江大学基础医学本科生科研种子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报名表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申报书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需申请人及指导教师签字后交到医学院综合楼801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原则为2年,立项后一年中期检查。
四、资助项目数及资助强度
2023年原则上资助7项项目,每项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
五、答辩时间
6月下旬(暂定)。每位答辩人10分钟PPT展示,5分钟评委提问。
六、联系方式
蒋老师,0571-88981565,[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关于浙江大学基础医学本科生科研种子基金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