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研究生导师组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基础医学系建立研究生导师组培养模式。
一、导师组成立时间
研究生应在入学第一学年内成立导师组。
二、导师组成员
导师组成员由主导师提议,成员应是相关研究领域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本校教师,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包含主导师),提倡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参与导师组。
三、导师组工作职责要求
导师组在研究生培养期间负责研究生学术指导和考核工作,主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组全程参与研究生的培养,全面负责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生资格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质量,并定期指导研究生课题研究。
导师组成员原则上根据实际贡献在研究生相关研究成果或学位论文上进行署名,并且实际指导研究生工作可认定为导师组成员的学术软服务工作。
四、导师组信息提交
请各位基础医学系2023级博士研究生与导师商议后,确定导师组成员名单,于6月20日前邮件反馈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至相应中心/研究所老师处,同时将主导师和导师组成员签字的纸质审核登记表(附件2)交至相应中心老师处(见下方表格)。
研究中心 | 姓名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
分子医学研究中心 | 王燚锋 | 88208509 | 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 |
系统医学研究中心 | 任琳 | 88208640 | 医学院综合楼813室 | |
感染与免疫研究中心 | 刘璇 | 88208513 | 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 |
肿瘤研究中心 | 胡益女 | 88208512 | 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 |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中心 | 陈景 | 88206504 | 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
五、其他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审核登记表》经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审核归档后方为有效。
浙江大学基础医学系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