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请教职工、本科生和研究生按照学校寒假通知精神,不要提前返校,并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或所在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校或组织参加有关活动的,请及时通过所属单位部门履行报批程序。
2.需要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请严格遵循相关要求,并主动联系所在社区,争取社区协助支持,如有不适症状,请及时报告社区和所属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要关心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做好跟踪随访。
3.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和后续安排,学校将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部、省通知精神,结合疫情情况和学校实际,提前另行通知。
4.学校已按要求启动疫情防控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每天采集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请师生员工予以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及时向所属单位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5.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应急处置有序到位,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6.全体医护人员和一线防控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全力以赴,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全校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定信心,联防联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联系电话:
校医院:13325916833
总值班:0571-88981700
安全保卫处:0571-88206110
浙江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